日前,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与原产地证明的事实性趋同》报告。报告显示,全球在原产地规则制定上出现实际一致性,为在多边层面探讨经验分享提供基础。报告主要内容如下:
该报告旨在通过“事实性趋同”(de facto convergence)的实证分析,展示各主要自由贸易协定(FTA)在“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”(PSRO)方面的趋同现象。研究发现,主要自由贸易协定在海关税则六位码层面上有高达 60.3% 的PSRO趋同,占FTA内可征税贸易额的54%。这表明全球在原产地规则制定上出现实际一致性,为在多边层面探讨经验分享提供基础。
“事实性趋同”的含义与形成。报告指出,自WTO《原产地规则协定》(ARO)下的协调工作计划长期停滞以来,关于原产地规则的多边讨论陷入“瘫痪”。与此同时,FTA数量迅速增加,形成了“原产地规则意大利面碗”现象。但随着实践积累和企业反馈,各国行政当局在原产地规则设计上逐渐学习并改进,形成了事实上的趋同。主要经济体(欧盟、美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)及其发展中国家伙伴在PSRO起草上,正“事实性”地朝向简化和协调发展。欧盟与美国主要自贸协定的利用率均在80%–90%;各国对适用于最不发达国家(LDCs)的单边关税优惠制度也进行了改革,“四方国家”(QUAD:美国、欧盟、日本和加拿大)给予LDCs的免税、免配额计划利用率显著上升,从2011年的46% 提高至2023年的88%。
趋同的主要表现。一是在形式与实质上的区分。“形式”指PSRO文本的写法(如采用税则变更、从价比例或特定加工标准);“实质”则指赋予原产地资格的实际生产工序。研究指出,尽管表达方式不同,但各协定在制造实质要求上往往一致。二是在从价比例(ad valorem)计算方法上的趋同。分析表明,不同FTA在“物料价值计算法”上逐渐统一。欧盟采用“非原产物料价值上限法”,北美与亚洲FTA多采用“建立法(build-up)”或“扣除法(build-down)”。差异主要存在于计算分母分子的定义,如部分FTA使用“离厂价(ex-works)”,亚洲部分采用“FOB价”。 三是在PSRO条款内容上的趋同。对比《美墨加贸易协定》(USMCA)、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、《加拿大-欧盟全面经济与贸易协定》(CETA)、欧日协定等主要FTA与WTO协调文本发现:全部或多数一致的PSRO占比约60.3%;部分行业如木制品、化工、机械、电气设备等出现明显趋同;差异主要集中在纺织、服装、食品加工和渔业等敏感领域; 一些分歧项虽不同于WTO协调草案,但反而更为宽松,体现出总体向“简化和自由化”方向发展。
证明原产地的趋同与新趋势。研究同时指出,亚太地区在原产地证明(proof of origin)上正向数字化和自我声明(self-certification)转变,符合世界海关组织(WCO)的指导方针。电子原产地证书(e-CO)和数据互联正快速发展。
报告建议,在WTO和WCO框架下举行专题研讨会,讨论并共享这些趋同经验,形成可操作的PSRO工具箱,以便利企业合规、降低成本。联合国贸发会议与亚洲开发银行(ADB)正进一步研究RoO行政管理和数字化认证互认问题,以支持未来多边协调。